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招聘计划
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
一、条件
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学院按聘用制度引进的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同时,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,招聘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等,其中教授在50岁以下,副教授在40岁以下,讲师在35岁以下(条件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)。
二、待遇
1.安家费:按对口专业引进的博士安家费为2—4万元。
2.科研启动费:根据承担的科研项目,按对口专业引进的博士科研经费为10万元以内,硕士科研经费为3万元以内。
3.工资津贴: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人员的工资和各种津贴、补贴;二是根据在院内应聘的工作岗位,享受学院规定的相应岗位的岗位津贴或授课津贴、科研津贴、定期和不定期的奖金等。工资津贴年标准一般为2—8万元。
4.优秀人才津贴:根据学院规定,被评为学院学术带头人的,每月可享受400至2000元的学术带头人津贴;被评为学院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,每月可享受500至3000元的拔尖人才津贴。
5.其它待遇:根据工作需要,为引进的人才配备联网的工作微机或笔记本电脑一台。
三、其它
1.要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院至少要稳定工作满7年,并签定有关的协议。
2.本规定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招聘计划 |
序号 |
所学专业 |
研究方向 |
学历层次 |
人数 |
1 |
编辑出版学 |
出版经营与管理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2 |
管理学相关专业 |
管理学相关方向 |
博士 |
2 |
3 |
信息与通信工程 |
移动通信或通信网络 |
博士 |
1 |
4 |
信息与通信工程 |
移动通信或通信网络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5 |
计算机相关专业 |
计算机及其应用 |
博士 |
1 |
6 |
计算机相关专业 |
软件或硬件或网络 |
硕研及以上 |
2 |
7 |
金融学 |
保险学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8 |
金融学或会计学 |
金融学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9 |
金融学 |
项目融资 |
博士 |
2 |
10 |
会计学 |
会计 |
博士 |
1 |
11 |
英语语言文学或 字串4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|
翻译或商务或语言文学等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12 |
教育技术学 |
多媒体制作 |
硕研及以上 |
1 |
合计 |
|
|
|
15 |
注:招聘的以上人员主要从事教学、科研、教辅或管理岗位的工作。
联系人:魏 凯
电 话:0311-85998016
传 真:0311-85998612